皮膚外用保養品 V.S 皮膚外用藥膏


 


    化粧品這種商品很奇特,買的人不一定需要它,也不一定會用完它,有時也不是那麼在乎它是否那麼有效,但是包裝、顏色、香味及塗抹感,卻是主宰是否能順利售出的關鍵。


 


    因此配方師在考慮基劑配方時,除了安全與安定之外,基劑的外觀及使用感,就是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了,先不討論外觀及香味,單單是一個塗抹感不佳的商品,就是被消費者淘汰的理由了,什麼安全性?安定性?有效性?那對消費者來說太遙遠,消費者也不會想去了解,當然也別想要去教育消費者,因為這太難太遙遠,而且消費者是花錢買快樂的,又何必讓人家不開心呢?


 


    我想除了配方師自己的功力之外,心中的那一把尺就很重要了,當然啦~我知道所有在做調製的朋友,大家都是很善良的,願意幫消費者做最嚴格的把關,這該歸功於台灣的妝品教育非常成功,同時消費者重視自己的權益,也是督促的力量。


 


    近來我有感覺到一種氛圍,目前化粧品企圖被帶往一個更高標準的方向來討論,我要說的不是化粧品GMPISO 22716,而是化粧品可能會被一些理想較高的人,使用藥品的標準來討論,當然我不是反對高品質、高安全的商品,也不是漠視消費者在化粧品時的安全及健康。


 


    只是我在想,一般化粧品、含藥化粧品與皮膚外用藥品,以目前的法規來看,界線很清楚,也非常容易管理及判斷。


 


    用藥品的角度來看,基劑配方單純、作用明確、效果顯著與安全衛生,這是目前化粧品的理想,也是許多人的希望...


 


然而這樣是好事嗎?


 


    如果化粧品被以藥品的標準來檢視的話?那誰還要買化粧品?就買藥品就好了啊!


 


    此外當大家在思考化粧品中的組成是否安全時,我也同時想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一般我們可以在藥局買到的皮膚外用藥膏,在外包裝上只有標示主要的添加藥物濃度,對於其基劑組成,完全不用交代,雖然說藥廠的管理比化粧品嚴格更多,使用的材料等級也較高,然而在一些基礎材料上卻是大同小異。


 


    就我所知,在一般的皮膚外用藥膏基劑配方上,其複雜的程度也不會相差太多,舉例來說:在有些以Carbopol高分子材料做為基劑的配方中,也是必須使用Triethanolamine來做中和,在大家擔心Triethanolamine使用在化粧品中的疑慮時,難道藥品就不需要公開資訊讓消費者來參考嗎?


 


    再來皮膚外用藥膏中,也是必須使用到水、油、脂、蠟、防腐劑、抗氧化劑、色料及香料,什麼樣的東西會被帶入皮膚裡,也同樣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藥品必須使用在一個受損開放式的皮膚上,治療皮膚患部,因此那些成份組成有更大的機會進入到皮膚內,因此個人覺得大家在談論化粧品材料的安全性時,似乎忽略了皮膚外用藥膏也有著同樣的問題...


 


    我認為化粧品有它自己的獨特性及市場需求,過度的去苛責它的合理性或有效性,有點矯枉過正,需要治療的皮膚就是尋求醫師診治,使用藥品,平時的預防及保養就使用化粧保養品,就如同健康食品與藥品的觀念一樣。


 


    對於皮膚外用保養品與皮膚外用藥膏的想法上,其時我想表達的是,應該獨立思考在其定位上的問題,並透過這個角度來看待各自的標準,以前法律不完善時,化粧品當藥品賣、當成藥品使用,造成許多問題,好不容易法規制定了,消費者也清楚了知道兩者之間該如何分別與判斷,如果把化粧品的標準又往藥品的方向帶領,那以後藥品與化粧品不就又混在一起了。


 


Sorry我知道我表達的不太好,寫的有點亂...


 


    對於化粧品的品質個人絕對贊成要提升,並且刻不容緩,昨天(7/19)參加了化粧品GMP / ISO22716輔導驗證暨產學合作研討會,會中談論的是透過有系統的管理來提升工作及產品的品質,增加國際競爭力,對於產官學界都有個明確的方向,個人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事,無論有沒有能力,其實大家都可以朝這個方向前進,給自己一個遵循的標準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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