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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委會:9款潔面產品檢出可致敏防腐劑 4成產品標示有待改善

 

香港消委會又出來丟人現眼了

 

他們寫到:『該5款檢出的MIT含量或CMIT/MIT混合含量,均低於內地2015年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0.01%0.0015%),不過其中1款男士樣本檢出0.0083%MIT,超出歐盟於今年4月《化妝品條例》的最新規定(0.0015%)達4.5倍。』

 

香港沒有自己的化妝品相關規定,同時香港又是一個商業高度自由的地區,面對來自世界各地的化妝品,請問你要業者怎麼遵守?

 

符合中國化妝品規定的產品,不合你們的意思,那麼又要拿歐盟的化妝品規定來說嘴。

 

另外他們又寫到:『此外,樣本中有5款含酒精成分異丙醇,儘管內地及歐盟現時未有規定護膚品中異丙醇的含量,但皮膚如長時間接觸高濃度酒精,或者頻密使用相關產品就有機會令皮膚變得乾燥。另測試同時發現4款樣本含水楊酸,雖然全部符合內地及歐盟的相關規定,但若長期經皮膚大量吸收,或有機會引致水楊酸中毒,出現頭痛、嘔吐、耳鳴等不適反應。』

 

首先化妝品配方中,含有酒精或異丙醇,只要品質符合生產國或國際標準,添加量也同樣符合生產國法規(因為香港沒有化妝品相關法規),請問香港消委會,你要廠商怎麼符合你們的想法及認知?

 

產品內含有水楊酸,也不問濃度高低?有沒有超標?就直接寫上副作用來恐嚇消費者,請問這是作為一個科學專業人士應該有態度嗎?在我看來,你們長期如此,是因為香港的消費者及香港的化妝品同業人士,長期縱容你們,才讓你們自己以為是『磚家』,這些年來,長期刻意看你們每次的發表,其品質水準時在低劣到不行,甚至比那些網美更不專業。

 

我就不太懂,香港的化粧品行業人士,你們為什麼不向他們抗議呢?

 

這麼長的時間以來,對於香港消委會的行為,雖然與我不太相關,但身為一個具有香港官方背景的機構,自許要替消費者把關,卻老是發這種不入流毫無水準的報導,你們都不覺得丟臉嗎?

 

原文報導:
https://www.consumer.org.hk/ws_chi/news/press/505/facial-cleansers.html?fbclid=IwAR3E9g4CB5mfQfeXbhvtnaJDJtgSqi5XTXqIbwCumPqDZEMtHMlDVB2r0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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