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系名牌疑賣過期貨


 


這事件目前正由主管機關調查中,本文只以此例做為討論,絕無任何評論立場...


 


對過期商品捨不得拋棄,是很多公司負責人心裡的痛,總以為可以想個辦法減少損失...


 


這樣的想法及企圖有幾點要認真思考:


 


1.         就是商品滯銷,才會放到過期,不要以為可以想辦法延壽,以時間換取損失。


 


2.         商品不容易銷售,絕不會在已經發生過期時才發現,不如就在快到期前的6~8個月內把商品以特賣或搭贈的方式將商品銷出去。


 


3.         商品既然不熱賣,就應該提早因應,這樣不但員工配合度高,對公司也會信賴,內部偷換標籤的方式,不只會失去員工對公司誠信,也會對公司失望,進而離職或私下亂放消息增加公司困擾。


 


4.         主動將過期商品或故障商品銷毀或拋棄,看起來似乎虧很大,其實根本沒有,最多就是進貨成本而已,東窗事發的效應會超乎任何專家的評估,損失根本無法預期...


 


5.         依照科學理論物質不滅定律來看,一罐100g的商品,雖然過期之後它還是100g,看起所有的成份都在,應該沒改變,但大家都知道化妝品中的成份組成複雜,除了基礎成份外,活性成份在失效後,它轉變成什麼?這沒有人知道,更何況還有那些其它的產品保存劑,也不知道它們會變成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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