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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只是安慰商品?(二)
化粧品裡添加西藥成份
這是這幾天所發生的新聞,對於化妝品界來說,這可是頭條新聞…
為了讓消費者達到立即見效的成果,添加抗生素及類固醇成份,
速效性:這是所有消費者最需要的訴求,當消費者因為皮膚的問題而有所困擾時,就希望能立刻看到改善後的效果,再加上商場上的競爭,因此就會出現投機的商人。一般合法能使用在化粧品裡的有效成分並不是沒有,像常見的蘆薈萃取液或小黃瓜萃取液都是用來降低皮膚敏感及輕微發炎的好成份,只是效果比較沒那麼速效或改善幅度比較輕微,但是這樣的效果卻得不到市場的認同,而造成化粧品無效的評價。
在上一篇我跟大家介紹在設計配方的同時必須考慮到有效成分所合適的存在條件及塗抹後是否能幫助有效成分作用在皮膚上?現今我們就來假設在配方的設計上沒有問題,並且所謂的安定性、安全性、有效性,都符合的條件下為什麼使用者還是會感覺無效?
除了剛剛前面提的過度期待與要求的因素之外,我想很多一線的銷售人員最頭痛的問題就是使用者並未持續、耐心、按時的使用。
一般常見的化粧品有效性實驗裡,使用天數多為4週到12週,看起來數字不大,實際上卻是28天~84天,一個月到三個月,假設一瓶50ML賣1500元的抗皺商品,假設一瓶能用一個月,要能夠達到明顯的效果之時,大約需使用3瓶,也就是說:除了時間之外、還必須花費近5000元,才能體驗到那些微的效果。這樣的條件之下,很難有消費者願意花時間、花錢,慢慢的去等待一個還是未知的答案。
透過下列的圖來看,我們可以來參考原廠所提供的資料,照理來說:這麼大的一家公司所提出的資料應該還不至於欺騙消費者,因此我們可以得知,理論上來說應該是能有效果,只是大家都沒耐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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